物流企业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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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12:07

 1、自检。企业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类型和等级。

2、申请。企业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http://cele.chinawuliu.com.cn,按照要求注册并发起申请,按不同类型填写《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及相关附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中央企业向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一般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评估办,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向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

3、审核。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一般由地方评估办进行预审,推荐给中物联评估办,由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初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4、现场评估。初审通过后,下达《评估计划》和《评估任务通知书》。2A2A以下企业由地方评估办下达;3A(含3A)以上由中物联评估办下达。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组的职责是审核申请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的指标体系,核实申报企业是否达到评估计划所列明的类型和等级的各项标准,并出具评估报告。

5、审定。通过现场评估的企业,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其中5A级企业,要求在中物联评估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陈述,企业可选择5分钟影像资料演示和10分钟企业陈述或15分钟企业陈述,并接受评估委员会委员质询。

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6、通告。A级物流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统一下发通告文件,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告。

7、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门会议,统一向A级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