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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物流企业评估指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10:17

A级物流企业的评估是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2005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标准开展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

一、什么是A级物流企业评估

A级物流企业评估是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按照运输型、仓储型、综合服务型三种类型,分别依据各自的评估指标体系,针对企业经营状况、资产情况、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六个方面,十六至十八个指标及项目,按照规范、标准的流程进行的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认证。

A级物流企业分运输型、仓储型、综合服务型三种类型,1A到5A五个等级,5A级为最高级。

二、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原则

A级物流企业评估依据“企业自愿,严格执行标准,突出物流服务特点,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制度、办法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可向各地评估办索取或到当地标准出版发行机构购买)。

(二)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印发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标字〔2005〕63号) 和《关于〈印发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复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1〕57号)(可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查看)。

四、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对象

A级物流企业评估面向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的物流企业。集团公司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不能同时享有集团公司被授予的等级,需按照评估程序另行申报企业等级。

五、A级物流企业评估机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设立全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及全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并在全国各省市区、计划单列市设立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及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开展评估工作。

各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由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组成。地方评估办设在各地方行业协会。

六、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流程

1、自检。企业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类型和等级。

2、申请。企业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http://cele.chinawuliu.com.cn),按照要求注册并发起申请,按不同类型填写《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及相关附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中央企业向中物联评估办,地方企业一般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评估办,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向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

3、审核。申请级以上(含)的物流企业,一般由地方评估办进行预审,推荐给中物联评估办,由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初审。申请级以下(含)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4、现场评估。初审通过后,下达《评估计划》和《评估任务通知书》。2A级以下(含2A)企业由地方评估办下达;3A级以上(含3A由中物联评估办下达。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组的职责是审核申请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的指标体系,核实申报企业是否达到评估计划所列明的类型和等级的各项标准,并出具评估报告。

5、审定。通过现场评估的企业,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其中5A级企业,要求在中物联评估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答辩,企业应准备5分钟影像资料演示和10分钟ppt陈述,并接受评估委员会委员质询。

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6、通告。A级物流企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统一下发通告文件,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通告。

7、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门会议,统一向A级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七、A级物流企业的复核制度

为动态反映物流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对已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实行复核制度。到期复核的A级企业通过A级物流企业评估网上申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工作由中物联评估办统一组织安排,中物联评估办和各地方评估办分别组织实施。

已达到晋级条件,并提出晋级要求的企业,履行晋级评估程序,不再提出复核申请。

逾期未提出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A级物流企业资格,经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后,公告取消其A级物流企业资格。

八、A级物流企业评估时间安排

A级物流企业评估随时接受企业申报,每年分两个批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国栋、尹斐洁、安菲

电  话:010-83775628/5630/5631

E—mail:zwlpgb@vip.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204室

网  址:www.cflp.org.cn(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

   http://qypg.chinawuliu.com.cn/(中物联评估办子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