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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答疑
评估指南
信息发布
物联评估字〔2022〕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供应链服务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依据《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从企业的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绿色服务水平和协同化能力四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四批供应链服务企业的评估工作。本次评估通过供应链服务企业2家,均为5A级企业。
根据评估流程要求,公示期已满无异议,现予以通告。
经过本次评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向社会陆续通告了四批共12家供应链服务企业。
附件:第四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发布第四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2〕126号)印.pdf
附件:
第四批供应链服务企业名单
(共2家)
5A级企业(2家):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