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答疑
评估指南
信息发布
物联评估字〔202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依据《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从企业的基本条件、设备设施、作业条件、组织管理水平和诚信情况五个方面,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第十五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估,对2021年上半年应复核的质押监管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本次共审定通过第十五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1家,复核企业11家。现一并予以通告。
经过本次评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向社会陆续通告了十五批共127家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
附件:1.第十五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2.2021年上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1:
第十五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1家)
AA+ 企业(1家):
宁夏银翼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2:
2021年上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11家)
AAAˉ 企业(7家):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葛洲坝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一力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
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新疆宝新恒源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AA+ 企业(2家):
内蒙古北方风驰物流港有限公司
宁夏百汇通达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AA 企业(2家):
宁夏富海物流有限公司
新兴铸管(新疆)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