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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部分省市物流协会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的批复(物联评估字〔2021〕31号)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11:41 物流企业评估办公室


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内蒙古物流协会、大连市物流协会、浙江省物流协会、宁波市物流协会、赣州市物流协会、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湖北省物流协会、武汉物流协会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贵州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

你单位申请设立评估机构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你单位设立企业评估办公室,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15〕56号)、《关于印发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0号)、《关于印发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1号)、《关于印发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服务能力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0〕42号)开展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请将负责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我会备案。

二、请充分发挥评估工作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快企业评估工作。考察期一年,如工作无明显成果到期将收回授权。

三、为防止评估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中物联审核员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估工作。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南路139号院亿达丽泽中心310

邮编:100073

电话:010-83775630、83775631

E-mail:zwlpgb@vip.163.com

附件:同意设立评估机构名单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文件全文下载:

关于设立部分省市物流协会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的批复(物联评估字〔2021〕号)印.pdf


附件:

同意设立评估机构名单


一、同意下列单位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

1.浙江省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2.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3.贵州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

4.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二.同意下列单位设立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评估工作办公室:

1.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2.大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3.宁波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4.赣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5.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6.湖北省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7.武汉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8.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


三.同意下列单位设立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1.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2.内蒙古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3.大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4.宁波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5.赣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6.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7.湖北省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8.武汉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9.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

10.贵州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


四.同意下列单位设立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服务能力评估工作办公室:

1.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2.内蒙古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3.大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4.宁波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5.赣州市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6.山东省物流与采购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7.湖北省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省)

8.武汉物流协会(授权范围全市)

9.广西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

10.贵州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范围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