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答疑
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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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3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崔忠付出席并主持会议,期间,其他在京委员及第三十一批申报5A级物流企业的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一同参加会议,各企业负责人接受评估委员们的质询。
会议通过了上海郑明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廊坊昌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大众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吉汽车物流(湖北)有限公司、株洲中车物流有限公司、湖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汽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华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共15家5A级物流企业,并审议通过了第三十一批454家A级物流企业名单以及同期完成复核的598家A级企业名单。
从2020年10月开始,第三十一批共评估A级物流企业454家(包括:升级企业71家)。其中,5A级企业15家(包括:4A升5A级企业10家),占3.31%;4A级企业146家(包括:3A升4A级企业46家,2A升4A级企业2家),占32.23%;3A级企业233家(包括:2A升3A级企业13家),占51.43%;2A级企业58家,1A级企业2家,2A级以下企业占13.02%。其中,运输型企业63家,占13.91%,仓储型企业40家,占8.83%,综合服务型企业350家,占77.26%。加上已向社会正式公告过的前三十批A级物流企业6880家,到目前为止共完成三十一批7261家A级物流企业评估。自2005年第一次开展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起至今,累计完成了8575次新评及升级企业的现场评估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中物联评估办关于开展第三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报告,委员们对A级物流企业评估予以肯定,崔忠付从五个方面对评估工作提出要求:第一,注重评估企业质量,从严把关。第二,提高审核员队伍的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及时补给新业态知识的学习。第三,对一年两批不作为的评估机构,采取一定程度的措施,形成制度。第四,进一步提高A级评估机构的覆盖率,对有条件、工作积极的地市级也可以批准设立评估机构,扩大评估规模。第五,加大宣传力度,让A级企业通过评估受益,实现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