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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答疑
评估指南
信息发布
根据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程序的要求,现将第十二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
公 示 期:2020年3月19日—3月25日
联系电话:010-83775630、5631
附件:1.第十二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2.2019年下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第十二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3家)
AA+ 企业(3家):
吉林省百川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来得顺物流有限公司
广西物资贸易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2019年下半年通过复核的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名单
(共2家)
AAAˉ企业(2家):
漯河市豫南口岸物流有限公司
咸阳市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放弃复核的企业4家:
辽宁港丰物流有限公司、营口港兴仓储有限公司、辽宁大仓储运有限公司、营口口岸物流有限公司因物流业务结构调整,不再从事物流金融业务,企业已注销等原因,不再保留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