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综合评估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评估动态 > 详情

快捷登录

评估答疑

01 网上申报如何进行?

A级企业检索

搜索

评估指南

信息发布

关于在行业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14:55

 

物联评估字〔201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与采购(物资)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了冷链物流服务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物流企业从事农产品、食品冷链服务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以及物流企业冷链服务类型、能力级别划分及评估指标,作为冷链物流市场对冷链物流企业选择的依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冷链物流企业经营,提高冷链服务能力与质量,推动冷链物流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为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境内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冷链物流行业规范管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由中物联负责组织管理,并设立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日常组织工作。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基于区域范围内冷链物流服务企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在具备条件的省市通过授权方式设立地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培训专业审核员队伍并成立专业评估团队开展该区域内的评估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相关工作文件要求,根据本地区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情况向中物联递交授权申请,设立地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如欲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请联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1号楼1215室
邮政编码:100834
联 系 人:伍勇、尹斐洁
电    话:010-68391215、68391257
传    真:010-68391452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