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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政府扶持与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研讨会”。会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精神,深入研究失业保险基金在发挥保障失业人员生活作用的同时,如何发挥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着重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大利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并探讨将应对金融危机制定的援企稳岗政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会议广泛听取了企业、行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左春文主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中央部委负责人,北京、湖北等地方政府部门的代表,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和劳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会议并做了题为《利用国家政策,稳定行业就业》的重点发言,反映了金融危机对物流业带来的影响,物流企业应对危机采取稳定岗位的措施和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了完善政策和扩大政策覆盖面的意见和建议。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主任韩立新一同参加会议。
为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岗位,200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即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以外其他四项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09年12月,三部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明确将117号文件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2010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35号),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力度,使更多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扶持。
2009年,全国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涉及资金近200亿,其中:降低失业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近120亿元,涉及企业170多万户,职工6600多万人;全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资金约80亿元,涉及困难企业2.5万多户,职工740万人。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中央部委负责人,北京、湖北等地方政府部门的代表,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和劳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出席会议并做了题为《利用国家政策,稳定行业就业》的重点发言,反映了金融危机对物流业带来的影响,物流企业应对危机采取稳定岗位的措施和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情况,并提出了完善政策和扩大政策覆盖面的意见和建议。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主任韩立新一同参加会议。
为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岗位,2008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即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以外其他四项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09年12月,三部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明确将117号文件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2010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35号),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力度,使更多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扶持。
2009年,全国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涉及资金近200亿,其中:降低失业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近120亿元,涉及企业170多万户,职工6600多万人;全年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资金约80亿元,涉及困难企业2.5万多户,职工740万人。